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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5日星期六

多维视角下的行政信息公开研究

作者:刘飞宇,王丛虎 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年05月 定价:24
内容提要
本书的写作过程中,特别注意从不同的学科角度来力图更全面地审视行政信息公开问题。从该书的结构体系中,不难发现:书中内容既有政治学、行政学的系统知识,也有社会学和法学的思维逻辑。该书的研究方法,不仅有比较分析法、调查研究法、逻辑推理法、理论联系实践法,还有系统分析、定量分析的方法。
  本书的结构编排是遵照一种综合的思维方式展开。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主要从宏观层面对行政信息公开的社会背景进行了讨论。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主要对行政信息公开的具体框架以及我国行政信息公开的实施效果进行了研讨。
  在第四章中,着重论述了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具体框架;第五章主要对各国行政信息公开法制化的发展概况进行了描述;第六章对北京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定量化的分析;第七章则对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作者简介
刘飞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知情权、行政信息公开制度,主编或参编教材10多部,先后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参与多项国家社科项目。
  王丛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法与公共行政、政府采购等;主编或参编专著或教材20多部,学术论文30余篇。
目录
第一章 信息社会的形成——行政信息公开的基础
 第一节 信息时代改变着社会
  一、信息与信息时代
  二、信息社会到来的标志
  三、信息时代正在改变世界
  四、信息时代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
 第二节 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流
  一、信息的资源属性
  二、信息资源的分类
  三、行政信息共享与交流
 第三节 公民权利意识不断提升  
  一、权利意识的界定
  二、我国权利意识的嬗变过程
  三、信息社会权利意识的最强音——知情权
 第四节 世贸组织与行政信息公开
  一、世贸组织对行政信息公开的要求
  二、应对世贸规则,提高贸易方面的透明度
  三、遵守透明度原则,强化我国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
第二章 政府治理的新模式——行政信息公开的原动力
 第一节 政府治道变革的新理念
  一、解读治理、善治、治道与变革
  二、市民社会的兴起及对治道的推动
 第二节 公共管理的新模式
  一、“新公共管理”的概况
  二、公共事务管理的新模式
  三、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创新表现
 第三节 政府职能转变推动行政信息公开
  一、政府职能的理论分析
  二、我国现阶段政府职能的现状分析
  三、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未来走势
 第四节 廉政建设中的行政信息公开
  一、腐败的界定与透明度的关系
  二、腐败的治理与行政信息公开
  三、行政信息公开与我国的监督行政
第三章 电子政府的构建——行政信息公开的理想模式
 第一节 政府发展的必然方向——电子政府
  一、解读电子政府
  二、电子政府发展的总趋势
  三、电子政府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概览
  四、我国电子政府的发展
 第二节 电子政府对行政运行机制的影响
  一、电子政府挑战传统政府的运行机制
  二、电子政府促使政府决策更科学、更民主、更有效
  三、电子政府促进公共信息的平等享有
  四、电子政府促进政府廉政建设
 第三节 电子政务与行政信息公开
  一、电子政务
  二、电子政务框架下行政信息资源的整合
  三、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的行政信息公开
第四章 透明政府的实施——行政信息公开及其具体框架
 第一节 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概述
  一、作为一项基本原则的行政信息公开
  二、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框架
  三、区分行政信息公开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
 第二节 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主体
  一、权利主体
  二、义务主体
 第三节 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
  一、概述
  二、主动公开形式的选择
  三、行政信息公开的除外事项
 第四节 依申请公开的具体程序
  一、行政信息公开请求
  二、行政信息公开第三人意见的提出
  三、行政信息公开的决定
  四、行政信息公开的费用
 第五节 行政信息公开救济制度
  一、行政信息公开救济制度中的特殊规定
  二、行政信息公开诉讼制度
  三、对于我国行政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启示
第五章 行政信息公开的他山之石——各国行政信息公开
 第一节 全球行政信息公开化浪潮及其背景
 第二节 美国行政信息公开
  一、美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历史演变
  二、《信息自由法》
  三、《阳光下的政府法》
  四、《电子信息自由法》
  五、美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日本行政信息公开
  一、日本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
  二、日本《信息公开法》
  三、日本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四、日本行政信息公开制度今后的课题与发展
 第四节 澳大利亚行政信息公开
  一、澳大利亚行政信息公开的立法过程
  二、联邦信息自由法
第六章 北京市行政信息公开的典范作用
 第一节 北京市行政信息公开概况
  一、组织机构的建设
  二、具体落实和实施
  三、信息公开的监督与评比
 第二节 北京市行政信息公开的问题与分析
  一、北京市行政信息公开总体评价
  二、北京市行政信息公开存在的具体问题及分析
 第三节 对策与建议——北京市行政信息公开的明天
  一、北京市行政信息公开近期措施
  二、北京市行政信息公开远期目标
第七章 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发展前瞻
 第一节 我国行政信息公开的现状
 第二节 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不足及其历史原因考察  
  一、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不足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行政信息公开制度不发达的历史原因考察
 第三节 完善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途径
  一、改变对于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基本理念的认识
  二、通过宪法解释途径确立社会权意义上的知情权
  三、把握并及时体现社会变迁内容
  四、根据立法实践把握立法进程
  五、稳固和确定现有的各项制度
  六、通过制度的配套严格界定不予公开的事项
  七、加强行政文书保存、管理法规的制定
  八、确立权利主体获得帮助的权利
  九、完善不予公开的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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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与信息公开法——法律与社会丛书

  • 作者:刘杰 著
  • 丛书名:法律与社会丛书
  •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 ISBN:7302108358
  • 出版时间:2005-6-1 定价:29
  • 内容提要
    本书是研究知情权与信息公开法的专著。作者主要采用规范研究、比较研究及实证研究方法,界定了信息公开法的有关基本概念;探讨了自然权利、道德权利、法律权利等三种不同层次的权利,进而界定了知情权的概念;将知情权分为广义和知情权与狭义的知情权、知情自由与知情权利等相对类型;实证分析了知情权与其他权利的关系;揭示了美、日、中三国知情权在宪法上的地位;考察了美国、日本的知情权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及主要制度;考察了中国信息公开法的立法环境;最后探讨了中国信息公开法的主要制度。
    本书适合于法学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的师生,以及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适合于对法律有兴趣的其他读者。
  •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一 信息公开制度的意义
     二 信息与行政信息
     三 信息公开与信息公开法
     四 日本的信息公开立法概况
     五 美国的信息公开立法概况
     六 其他各国信息公开立法简况 
    第二章 知情权的概念
     一 权利简析
     二 知情权的概念
    第三章 知情权的基础作用
     一 知情权与人身权
     二 知情权与财产权
     三 知情权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
     四 知情权与政治权
    第四章 知情权与宪法
     一 美国宪法上的知情权
     二 日本宪法上的知情权
     三 中国宪法上的知情权
     四 知情权与宪法制度的发展
    第五章 美国信息公开法的主要制度
     一 美国信息公开立法概述
     二 美国信息公开法的修改
     三 美国信息公开法的实施机关
     四 美国信息公开法的请求权力
     五 美国信息公开法的信息范围
     六 美国信息公开法的程序
     七 美国信息公开法的权利救济
    第六章 日本地方信息公开条例的制定与实施
     一 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现状
     二 信息公开条例的一般内容
     三 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依据
     四 判例对信息公开条例的解释
     五 信息公开条例与国家信息公开法的关系
    第七章 日本信息公开法的制定
     ……
    第八章 日本信息公开法的主要制度
    第九章 中国信息公开法的立法环境
    第十章 中国信息公开法的主要制度探讨
    附录  日本《关于行政机关保有的信息公开的法律》
    参考书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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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务公开的实践与探索)——信息公开制度研究丛书

  • 作者:周汉华 主编
  • 丛书名:
  • 出版社:中国法制
  • ISBN:9787801820679
  • 出版时间:2003-8-1 定价:25
  • 内容提要
    本文是我们对去年所作的一项名为《信息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就业和收入分配的影响》的研究报告的继续,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以这一报告为基础的,但又与去年的报告有很大的不同,而且有很大的扩展,主要是:1本文的重点完全集中于信息技术产业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度量方面。在本文对信息技术产业产出的度量中我们加进了广播电视业拉出,从而使信息技术产业的口径与国际流行的口径更趋一致,而且本文在去年的研究不同,在本文对信息技术产业产出的口径与国际流行的口径更趋一致,而且本文在去年对名义产出度量的基础上又进行了扩展,即对信息技术产业的实际产出进行了度量,这一度量使我们能够更准确的把握信息技术对经济增长的实际影响。2 本文估算了信息技术产业对通货膨胀水平的影响,这一估算对理解1997年开始的通货紧缩的成因有定的帮助。
  • 目录
    实证研究
    一.信息技术促进中国经济增长的实践研究
    二. 我国的政府信息化及其面临的实践问题
    三.我国立法公开的现状与未来
    四.中国农村的村务公开制度
    五.检务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实践
    六.公安机关譬务公开的理论与实践
    七. 我国保密制度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八.统计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九.我国电信管理法律制度的发展
    十. 公开与保密:政府信息获取的界限
    十一.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现状及其完善
    十二. 中国政府出版物研究
    十三. 我国规范性法文件的出版现状
    案例研究
    十四. 河北省正定县推行电子政务的做法与经验
    十五. 浙江省金华市政务公开情况调查
    十六.厂务公开:对江苏省东台市几个典型案例的分析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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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中国的行政信息公开——法律科学文库

  • 作者:刘飞宇 著
  • 丛书名:法律科学文库
  •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ISBN:7300072828
  • 出版时间:2006-5-1 定价:25
  • 内容提要
    本书结合国外理论以及实践,对中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历史沿革、立法变迁、基本权利基础及政治和诉讼实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论证和分析。写作过程中,作者立足于转型中国的独特社会背景,试图摆脱单纯移植的简单正确,对中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方向、立法模式、路径选择及具体条文提出了独立见解。
  • 作者简介
    刘飞宇,男,1975年出生,湖南衡阳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基本权利、行政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听证程序;主持多项国家社科研究课题及北京市社科项目;主编、参编多部法学教材;在《法学家》、《社会科学战线》、《法学评论》《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代表作为《行政处罚听语程序研究》、《从档案公开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对于刑法中剥夺政治权利的宪法学思考》、《延安黄碟案评析》等。
  • 目录
    第一章 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一、本书界定的行政信息
      (一)信息
      (二)行政信息
      (三)行政信息公开
      (四)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五)本书界定的行政信息
     二、行政信息公开的制度
      (一)专制度的成文法公布制度
      (二)民主社会的行政住信息
    第二章 知情权与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一、概述
     二、表达自由与自由权性质的知情权
      (一)传统公开种类的具体表现
      (二)从表达自由中推导出知情权
     三、兼具自由权和社会权性质的“知情权”
      (一)知情权
      (二)对于知情权来源的主要观点
      (三)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公开种类与社会权意义上的知情权
    第三章 行政权的民主化与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一、夜警国家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二、福利国家下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一)自由姿本主义矛盾
      (二)福利国家的兴起
      (三)随着行政权的膨胀,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三、第三条道路下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一)第三条道路的兴起
      (二)第三条道路下,行政权的变化与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第四章 我国行政公开的制度沿革及价值变迁
     一、问题的提出:价值研究是否可能以及如何可能?
     二、我国行政公开的制度沿革及价值变迁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萌芽阶段——保密基础之上恰如其分的公开
      (二)初步形成时期——以宣专为目的的公开
      (三)制度转型时期
      (四)稳步发展时期
    第五章 转型中国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一、行政信公开制度的“本土化”
     二、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不足
     三、完善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不足
    第六章 行政信息公开是“技术活”——评价我国行政信息公开第一案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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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比较——信息公开制度研究丛书

  • 作者:周汉华 主编
  • 丛书名:信息公开制度研究丛书
  • 出版社:中国法制 ISBN:9787801820679
  • 出版时间:2003-8-1 定价:43
  • 目录
    一、外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概况
    二、瑞典出版自由、表达自由与信息公开制度
    三、美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四、日本的信息公开制度
    日本行政机关拥有信息公开法
    五、英国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
    六、澳大利亚的信息公开制度
    七、新西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八、新西兰1993年隐私权法
    九、欧盟及其成员国的信息公开制度
    欧盟信息公开法律选编
    十、韩国的信息公开制度
    韩国公共机关信息公开法
    十一、泰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泰国)官方信息法
    十二、南非的信息公开制度
    南非信息公开促进法
    十三、俄罗斯联邦的信息公开制度
    十四、各国环境知情权法律制度研究
    十五、国外保密立法比较研究
    十六、挪威信息自由法
    十七、罗马尼亚自由获取公共利益信息法
    十八、芬兰政府活动公开法
    十九、保加利亚公共信息获取法
    二十、香港公开资料守则
    二十一、荷兰政府信息法
    二十二、荷兰个人数据保护法
    二十三、在环境问题上获得信息、公众参与决策和诉诸法律的公约
    二十四、世界银行关于信息公开的政策
    二十五、欧洲理事会部长委员会关于获得官方文件给成员国的2002年第2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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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作者:刘恒 等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ISBN:7500444982 出版时间:2004-5-1 定价:37.5
  • 内容提要
    本书就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理论,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与责任以及法律救济等问题作了全面的阐述与研究;并就信息公开立法对公开内容的规定、公开程序的规定等,向读者介绍了瑞典、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以拓宽读者的视野;同时,作者还以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例,介绍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探索。
  • 目录
    第一章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本理论
    第一节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含义
    知情权的宪法基础
    政府信息公开的例外
    第二节 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进程
    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路径
    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探索——《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第二章 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第一节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概述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主体
    第二节 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中关于主体范围的规定
    关于义务主体的规定
    关于权利主体的规定
    关于监督主体规定
    第三节 国内对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规定
    国内对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不同理解
    国内对地方立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规定
    第四节 信息公开主体的立法思考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具体名称
    关于现阶段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主体的具体名称
    关于党组织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问题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立法的具体建议
    第三章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第一节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概述
    第二节 主要国家和地区信息公开立法对公开内容的规定
    第三节 国内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定
    第四节 关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立法建议
    第四章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第五章 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第六章 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与责任
    第七章 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救济
    参考文献
    后记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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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的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

  • 作者:张明杰 著
  •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25238
  • 出版时间:2003-10-1 定价:20
  • 内容提要
    政府信息公开是信息时代民主与法治的重要内容。建立以信息公开法为核j$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趋势。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一些进步,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尚未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是宪法和行政法领域的新问题,有关的概念、理论和制度有待认真研究。推进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研究,不仅具有重大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本书用横向国别比较的方法和纵向历史分析的方法,以获得政府信息权为基点,以公开与保密的对立统一关系为线索,考察了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发展过程,探讨了与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相关的重要理论问题,研究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第一章探讨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认为政府信息是政府机关拥有的与行政管理职权有关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是通过法律确立的旨在保障公众获得政府信息权的法律制度。第二章分析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概况,并以英国为例作了深入的研究,认为民主传统、世界和平、法治发展、人权运动等,是影响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发展的重要因素。第三章论证获得政府信息权的法理渊源和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第四章讨论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原则和意义,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原则应当包括公开原则、平衡原则、免费原则、自由使用原则和救济原则,并分析了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对于提高公众参与、保护个人权利、促进经济增长、防止腐败和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意义。第五章讨论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对象。第六章讨论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具体分析了公开信息的范围和例外信息的范围,以及确定例外信息的原则。第七章论述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概念,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应当遵循程序中立、程序公正和程序理性的原则,分析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探讨了费用和第三人保护等问题。第八章分析获得政府信息权的五种救济途径,即行政复议、专门的信息委员会救济、独立的信息专员救济、信息裁判所救济和法院救济;提出了设计救济手段的原则,即充分利用行政救济、发挥咨询机构的作用、重视独立的审查或者裁判机构和救济手段司法化程度渐进。第九章分析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问题与对策,认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以行政权力为中心、信息公开范围不确定、程序不明确以及缺乏监督和救济手段等问题,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和数据保护法,修改保密法,是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必要措施。
  • 目录
    总序
    内容提要
    导言
    第一章 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概述
    一、信息与政府信息
    (一)信息
    (二)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
    (一)以权利为基础
    (二)以政府为对象
    (三)以现实信息为内容
    (四)以法律为形式
    (五)以载体为依托
    第二章 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在各国的发展
    (二)特例分析——英国历程
    二、影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发展的因素
    (一)民主政治文化
    (二)世界和平
    (三)法治发展
    (四)国际人权运动
    (五)市民社会的发展
    (六)经济全球化
    (七)个人主义
    (八)后现代观念
    第三章 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人民主权理论
    (二)知情权
    (三)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
    (四)新闻自由
    二、获得政府信息权及其法律地位
    (一)国际法层面
    (二)国际组织文件层面
    (三)国内法层面
    第四章 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原则及意义
    一、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原则
    (一)公开原则
    (二)平衡原则
    (三)免费原则
    (四)自由使用原则
    (五)救济原则
    二、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意义
    (一)提高公众参与
    (二)保障个人权利
    (三)促进经济增长
    (四)防治腐败
    (五)提高行政效率
    第五章 政府信息公开适用的主体和对象
    一、政府信息公开适用的主体
    (一)权利主体
    (二)义务主体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对象
    (一)载体分析
    (二)关系分析
    第六章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一、公开的信息
    二、例外信息
    (一)确定例外信息的原则
    (二)例外信息分类
    (三)例外信息分析
    三、排除信息与特别例外信息
    第七章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一、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涵义及原则
    (一)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涵义
    (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原则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一般程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程序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程序
    (三)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中的主要问题
    第八章 救济制度
    一、行政复议
    二、专门信息委员会救济
    三、独立信息专员救济
    四、信息裁判所救济
    五、法院救济
    第九章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一、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与法制的现状
    (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实践的现状
    (二)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现状
    二、我国政府息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以权力为基础
    (二)没有确定范围的
    (三)没有明确的程序
    (四)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救济手段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对策
    结语
    附录一 为什么要保护言论自由
    附录二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家建议稿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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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公开:理念与实践

  • 作者:王华 等著 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ISBN:9787801633002 出版时间:2002-5-1
  • 定价:28
  • 内容提要
    信息公开作为一种环境管理手段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和地区已得到一定程度的应用,并取得相应的效果。本书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环境管理信息手段有关理论与实践的总结,使中国环境管理人员和有关研究人员对这一领域有初步了解,从而促进对环境信息手段的研究和在中国的应用。
    全书共分三篇,即环境信息公开与环境管理:环境信息公开的应用及发展:中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设计及实例研究。可供环境管理人员,相关研究人员,教学人员有企业管理人员学习参考。
  • 目录
    第一篇 环境信息公开与环境管理
    1 环境信息手段的基础
    1.1 环境管理的主体
    1.2 政府的环境信息需求
    1.3 环境污染者的信息需求
    1.4 公众的信息需求
    1.5 环境信息的不对称性
    1.6 环境信息公开的分类
    2 环境信息公开的作用
    2.1 环境信息的来源
    2.2 环境管理中的信息沟通
    2.3 环境信息公开的作用
    第二篇 环境信息公开的应用及发展
    3 国外环境信息公开的实践
    3.1 发达国家的环境信息公开案例
    3.2 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信息公开案例
    4 中国的公众参与及信息公开
    4.1 公众参与的法律基础
    4.2 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途径
    4.3 中国公众参与的基础
    4.4 信息公开中的公众参与
    5 中国环境信息公开的保障体系
    5.1 法规保障
    5.2 现有环境管理体制的支持
    5.3 体制改革
    5.4 市场机制的建立
    5.5 社会制衡机制
    5.6 技术支持
    6 中国环境信息公开的现状
    6.1 环境状况公报及质量报告书
    6.2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周报
    6.3 企业污染状况公开
    6.4 城市环境信息公开
    6.5 公众参与和群众信访
    6.6 政务公开
    6.7 环保行动
    6.8 其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6.9 现有环境信息公开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
    第三篇 中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设计及实例研究
    7 企业环境表现评级及公开化的设计
    7.1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基本框架
    7.2 准备阶段
    7.3 设计阶段
    7.4 公开阶段
    7.5 决策及实施阶段
    8 呼和浩特市环境信息公开案例
    8.1 社会经济环境状况
    8.2 环境信息公开的目的和程序
    8.3 环境信息公开的指标体系
    8.4 信息需求及管理
    8.5 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式
    8.6 环境信息公开化的结果
    9 镇江市环境信息公开案例
    10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作用、经验及展望
    11 附件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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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

  • 作者:向佐群 著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 ISBN:9787801987044 出版时间:2007-3-1
  • 定价:24
  • 内容提要
    本书阐释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介绍了国内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历史以及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概况,通过对我国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立法现状的梳理,分析了我国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缺陷,从立法价值、立法模式、基本原则、立法内容等方面建构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最后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调查,体察了我国农村和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状况以及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状况,并对其进行了反思。
    目录
    第一章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概述
    第一节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概述
    一、信息概述
    二、政府信息的内涵
    三、政府信息的分类
    四、政府信息的信息源
    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
    第二节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意义
    一、信息化要求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自由流动
    二、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行政参与和日常生活的需要
    三、政府信息公开是WT0对政府透明度的基本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五、政府信息公开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第二章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政治理论基础
    一、人民主权理论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政治理论基础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宪法基础
    一、表达自由权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权利基础
    二、知情权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直接依据
    第三节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行政法基础
    一、交流与沟通——新的行政法精神呼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行政正当原则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行政法基础
    第三章 国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外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探源
    一、瑞典制定新闻自由法的立法背景
    二、瑞典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瑞典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立法特色
    四、瑞典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第二节 各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立法概况
    一、美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日本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三、韩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四、各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共同具备的基本要素
    第三节 国际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国际人权文件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国际的一般性法律文件中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三、国际间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第四章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历史及现状
    第一节 台湾地区“政府”和港澳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台湾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第五章 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检规
    第六章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立法构建
    第七章 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
    参考文献
    附件1:农村政府信息公开状况调查问卷
    附件2: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状况调查问卷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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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启正:透明政府——和谐社会的保证

来自中国网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9 月5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在刚刚结束的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温总理《政 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引起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巨大的期待。从过去深宅大院中高深莫测的政府,到今天随时准备与媒体 握手、与公众对话的政府,这一变化对于中国社会发展与政治进步的深远影响可能要留待历史评说。然而,众所周知,有力推动这一过程的一个重要举措,是近年来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与逐步完善。那么,这一制度目前是否健康发展?未来还应如何改进并与国际惯例接轨?能对这些问题给予权威解答的,无疑是国务院新 闻办公室主任赵启正先生。

中国网:近两、三年来,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已在中央各部门和省级政府中建立起来。在促进这一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方面,国新办一直起着引领和推动的作用,能否简要介绍这一制度目前的发展情况?

赵启正主任:这两年,国务院新闻办公 室主要抓了两方面的工作:第一是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我们对新闻发布会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工作,使其在数量、质量方面都得到较大的改善。2003年,仅国 新办自己就举行了41场新闻发布会;2004年举办了60场,国新办的这一工作引起中外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赞誉。你会问:我们为什么要狠抓自己的发布 会?这是由于,国新办的发布会对其他部委和省级政府将起到示范和拉动的作用。如果我们自己都办不好,又怎能去影响和培训别人呢?

第二件工作是狠抓新闻发布制度的 建设和完善,这其中也包括发言人制度的建设。新闻发布制度完善了,就可以保证和推动发言人工作的进展。通过去年一年的努力,到2004年底,国新办第一次 向社会公布了各部委的新闻发言人名单。现在,70多个国务院部委设置了80多个新闻发言人。可以说,各部委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基本建立起来了。省级政府发言 人制度的建设速度也非常快,据去年年底统计,20多个省级政府已经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推出了新闻发言人。

中国网:由于这一制度在中国尚为新鲜事物,据您所知,各级政府对它的态度如何?是积极还是消极?施行两、三年来,公众,特别是媒体(包括中、外),对它的反映如何?

赵启正主任:首先来说政府部门的态度。八年 前,国新办一年只开十几场新闻发布会,而去年开了60场,从数量上就可以看出各部门对国新办这个新闻发布平台越来越重视;再者,过去我们想请某些部门的负 责人出来开发布会,而他们却往往因为怕说错话,不愿出来。现在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越来越多的发言人和部门领导都非常希望到这个平台上来。有些部门,如国 家统计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年要定期在国新办举办四次新闻发布会。可以说,这几年来,政府部门在新闻发布方面的意识越来越强,新闻发布事业前景 光明。

至于媒体方面,去年下半年,我们 请了一些外国媒体针对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提意见和建议。其结果是,他们的评价使我们自己都有些意外。他们说,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已经基本和国际上的做法一模 一样,已经达到国际水准,因此,很难提出意见。比如,我们发布会上的开场白是5—8分钟,这就是国际惯例,他们给予充分肯定,说做得很好,节约了他们的时 间,同时也树立了中国政府高官自信和开放的形象。以前,我们有的领导或发言人要说50分钟的开场白,为什么?是不愿给记者时间问问题;有的则是由于经验不 足,怯场,在镜头前紧张。现在,这种情况已有较大改变了。

境外记者还高度赞扬我们新闻发布 会的中、英文电视直播和网络直播。新闻发布会上说的话马上就上网,这个许多国家都做不到,让他们耳目一新。德国某杂志的总裁和记者曾对我说:你们的电视台 直播部长讲话,这在国际上也是鲜见的。直播风险很大,说错了即是政治风险,大多数人是不肯的。中国的部长敢让媒体直播他们的讲话和回答,说明中国的官员水 平很高。还有的外国记者赞扬我们的部长讲话不看卡片,说起数据却如数家珍。美联社驻京首席记者告诉我,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内容都是他们的报道重点。这说 明,我们发布会的内容选择是到位的。

中国网:能否解释一下,政府各部门的发言人在会见媒体之前如何选择将要发布的公共信息,又如何准备发布内容和可能遇到的问题?这个过程是否会遇到方方面面的干预?

赵启正主任:简单地讲,在新闻发言人走到前台之前,他已经经历并参与了整个“生产流水线”或者说是一个“作业程序”。

这个程序可以分成两部分。首先是要熟 知情况。发言人的级别使他们能够列席本部门或本级政府的日常重要会议,了解该部门或政府在思考什么,在制定什么样的政策,从而提炼出什么是应该及时向公众 公布的,并与公众取得交流和沟通的,也就是说,充分尊重公众对公共信息的知情权,知道哪些是他们应该知道的。我们把这叫做新闻的产生或生产。

其次,新闻发言人要了解需求。新闻发言人应该了解和跟踪媒体和公众的信息兴趣。换言之,他要掌握什么是公众、媒体关注的问题,我们把这叫作新闻分析。可以说,对供、求两方面的情况都成竹在胸时,新闻发言人就可以走上前台了。

新闻发言人上台去回答问题,是代表政 府解说公共政策。为此,他需要清楚地知道他要讲的问题,也就是说,在这个专业或政策领域中,他应该是个“准”专家,对总体情况心中有数。此外,他的工作还 要求他在会后保持与媒体的信息沟通,因此,他应该给媒体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媒体能够继续了解某项事件的发展和解决,反映公众的疑问,同时给予他方方面面的 反馈。

必须指出的是,任何国家的政府对 公共信息的公布都是有选择的,这个选择过程不能说是干预过程。国际的通行做法是,发言人总是和主管首长是完全一致的。一个政府的发言人代表的是政府的立 场,政府的表述,也就是说,他说什么,说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说,都需要讨论决定。也同各国政府一样,发言人身后都有个班子,他的发言必须要走过一个程 序:准备、报告、批准和最终走上前台,这是一个规范的集体工作。

中国网:我们知道,国新办负责对新闻发言人提供培训。 能否告诉我们,各级政府发言人如何选择?如何产生?有否标准?对他们的规范培训包括什么内容?

赵启正主任:发言人都是由各级政府部 门自己选择,通常应有几个方面的条件:一是职务方面的条件。许多部委的发言人都是综合部门的领导人,比如,卫生部的新闻发言人就是该部的办公厅主任。也有 的部委的发言人是政策法规司的司长或研究室主任。省、市政府的新闻发言人一般是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有些专业部门的新闻发言人由部门一把手或其副手担 任。

除了业务上的全局感,其他标准还包括:发言人要口齿伶俐,表述要逻辑清晰,面对媒体不发怵,在公共场合不会过分紧张等。

近年来,国新办加快了对三级发言人进行培训的步伐。我们一个一个省地办了16个培训班,接受培训的学员达2000多人;今年计划还要再办十几次培训班,到今年年底,受训总人数将达4000人。目前,参加培训的学员已扩大到省区市所属的委办局的新闻发言人。

对政府新闻发言人的培训内容包括:政 治业务要求、媒体运作知识及境外媒体对华报道中的特点;另外还有发布会上的具体应对技巧,比如媒体追问时怎么办,在媒体发问当中如何搭桥,如何在遇到刺激 性、挑衅性的问题时不生气并把它化解掉。此外,课程还涉及危机发布,比如在发生矿难、社会动荡或其他自然、人为灾害时,新闻官应如何组织新闻发布、如何建 立新闻中心并与媒体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等。

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的教员主要来自政府信息部门高官、新闻及传播界人士、专家学者以及知名公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在对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要求方面我们有一个口号:中国立场,国际表达。发言人本人是政府官员,代表政府的立场,而不是代表个人。他应该实事求是,真实地介绍中国国情。所谓国际表达是指发言人应使用国际上能理解和接受的语言,不要说中国式套话。

中国网:几年来,政府的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施行保证了媒体和公众得到权威、完整的公共信息,但是,在重大或突发事件发生时,政府新闻部门的反应迟缓仍然比较普遍。这一问题是否引起了您本人及其他部委领导的关注与思考?

赵启正主任:事实是,现在政府部门对突发事件 的宣布已经比以前快了很多倍很多倍了。大家可能已经注意到:有的事件发生几个小时就宣布了,政府在这方面的及时反应也得到了中外记者的广泛赞誉。但是应该 承认,仍有少量突发事件政府“说话”较迟,有的事件可能要拖上几天甚至上月。但是,这里面原因很多,不一定是有意隐瞒或缓报。一个原因是事件的复杂性延缓 了信息的传递速度。因此,我们现在特别鼓励地方官员在情况不都清楚的情况下也要发言,知道多少,先说多少。还有的情况是因为事件发生的地方太偏远,而当地 政府的新闻发布观念又很薄弱。其结果往往是,连当地的省级政府都不能及时了解情况,而我们掌握的情况就更不清楚。

因此,当前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要建立一个突发事件的信息传递网络,以便事发地政府在事情发生后及时向上报告。目前,我们已经制定了建设这一网络的有关细则,有望于年内公布,通知到省级政府。有了这个信息报告网络,突发事件报告的效率和责任将得到依据和保证。

另外,国务院各部门正在制定的危机管 理应对预案也都包含了新闻信息如何处理的部分:即,首先承认危机的存在,对危机本身、危机涉及的范围、涉及的受害人等等进行准确的描述,同时还要及时公布 政府可能采取的应对行动。各级政府处理危机包括公布危机的权限级别取决于事件本身的性质。

中国网: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要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时提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您如何理解这些内容?它们是对您的工作的推动与鞭策吗?

赵启正主任:当然。这就是为什么我们 要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新闻发布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目前,虽说政府三级新闻发布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但有的省在这方面还是比较薄弱。我们毕竟是发展中国 家,还存在一些欠发达地区。有的省份还不是很理解这个制度,不觉得这事很重要。其实,信息透明对各级政府的工作是非常有好处的。比如,当事件发生时,你不 讲别人也会讲,而且可能是谣传,结果,让谣言先入为主,反而使公众不能及时知道正确的情况,政府也因此得不到大家的理解和信任。我们政府的各项决策或对于 事件的处理情况只要及时公布了,一般都会得到人民的理解和支持。因此,新闻发布制度的建立对于提高政府公信力,改善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乃至建设一个和谐 的社会,都是有重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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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新闻发言人与透明政府

来源: 中国公关网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刘建明认为,虽然现在谈论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效果如何还为时 尚早,但新闻发言人制度从无到有,本身就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信号,说明各级党政权力机关已经意识到自身话语权的重要性。一些专家在肯定其取得成绩的同 时,对如何防止新闻发言人制度形成信息垄断依然表示担忧。

  中国科学院国情中心研究员康晓光认为,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政府的明智之举,可以化被动为主动,以攻为守,背后折射出的理念是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 权,这是值得肯定的。“从现有情况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具体操作权还在政府,实质性进步可能说不上。采访难的问题依然会存在。”

  专家分析,新闻发言人面对的记者提问,实质上是一种社会的质疑,一种有限的双向沟通,因而这种对话多少具有一些公开监督的性质。其中,发言人“说什么”“说多少”是难以界定的,这就容易形成信息垄断或者失语症。

  一个事实是,从去年6月下旬国家审计署掀起审计风暴起,在半个多月中,李金华审计长报告中被点名的中央部门和机关迟迟没有积极地向公众做出回应,甚至对媒体的采访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而本应在此时大显身手的各部门新闻发言人,也迟迟不见身影。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事局局长汪兴明说,为使新闻发言人工作职能得以实现,需要有一套制度加以保证。这套制度,不是新闻发言人本身能够做到的。它 是一个完善的体制和机制。他还表示,新闻随时都在产生,一个发言人不可以将所有的新闻都垄断,所以他个人认为,专家们不必对信息垄断的问题太过担心。

  2004年12月29日,新华社发文认为新闻发言人制度为打造“透明政府”形象提供了制度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博士谈志林认可这样的说法。他认为,中国加入WTO以及公民对于自身权利意识的强化,都在促使政府向透明方向转变。而新闻 发言人制度是契合这一转变的。应该说,这也是政府形象塑造的一种模式和手段,是政府公关的一种选择。塑造政府向透明化、制度化转变的形象,是一种基础性制 度装置,这将促使政府会更加透明化。

  专家们同时认为,处于起步阶段的新闻发言人制度,需要有相对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做保障。

  “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无论是政令还是法律,都很难推行。”社科院法学所张明杰副研究员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要想设置更明晰的法律责任,只有 上升到法。”据悉,我国的《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已经起草完毕,《政务信息公开法》已被十届人大常委会列为规划议案。该法实施后,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将被 视为违法,这也被看做与世界通行的惯例接轨。据了解,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自己的信息公开法。而联合国1946年第59号决议规定,信息自由是“一项基 本人权”。

  原国家行政学院杜钢建教授撰文指出,无论是根据世贸组织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还是根据我国民主与法治的发展需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应当成为我国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新京报供稿

  相关链接:数字盘点我国的发言人制度

  去年岁末,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为自己举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国新办主任赵启正和副主任王国庆出席了这次新闻发布会并讲话。

  记者以数字盘点这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关于中国新闻发布工作和发言人制度建设十余年来的进展。

  六十场:今天这场新闻发布会是国新办今年举办的第六十场新闻发布会。国新办自1993年开始负责国务院的新闻发布和协调国务院各部门新闻发言人 工作。经过十余年努力,新闻发布会从开始几年的几场、十几场,发展到今年举办的六十场。今年出席新闻发布会的负责人来自卫生部、商务部、中联部等五十多个 部门以及辽宁省、上海市等七个地方政府。

  三个层次:中国政府已经建立健全政府三个层次即国务院新闻办、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政府的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

  七十五个发言人:目前,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教育部、公安部等六十二个国务院部门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设立了新闻发言人,目前共有七十五位发言人。这是中国首次对外公布这些发言人的详细名单和通讯方式,今后每年还将公布。

  四百六十多场:目前,北京、河北、内蒙古等二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制定新闻发布制度,其中,二十个省市区设立了政府新闻发言人。截至今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二十八个省区市召开了四百六十多场新闻发布会。

  约二百七十场:截至今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四十四个国务院有关部门以本部门名义组织举办了约二百七十场新闻发布会,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外交部每周的例行新闻发布会。

  两千多人:今年,国务院新闻办除举办了两期全国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外,还分别与十四个省、自治区联合举办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参加培训的达两千多人。

  四十四家: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记者来自全球四十四家媒体,其中包括五家香港媒体、二十二家外国媒体和十七家国内媒体。中新http://www.chinapr.com.cn/SpeicalS/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446